2019-11-10 00:08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觀察從中國大陸資金回台趨勢,勤業眾信會計師林淑怡指出,不能只看大陸方面匯回金額,還要一併去觀察香港、新加坡的金流,許多台商是透過二地子公司或個人帳戶申請匯回,甚至可以說,從香港、新加坡匯回資金才是大宗。



林淑怡表示,在她服務台商20年經驗中,其實在早期法規環境下,很多台商不能直接在大陸進行廠房投資,必須利用境外公司投資大陸的公司,再透過境外公司取回大陸投資的利潤。

 
 
 


林淑怡表示,香港、新加坡基於語言親近性,過去經常是台商設立控股公司的首選,其次也有許多台商選擇在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BVI)等免稅天堂登記公司,運用多重控股方式,再從香港、新加坡子公司或金融帳戶,取回在陸投資所獲利潤。

原文網址: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15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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