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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央社 |
2019/03/07 15:16
大彎北段商業宅爭議未解。台北市副市長、都委會主委彭振聲今天說,將組專案小組討論大彎北段商業宅,為求公正性,由市府外委員擔任召集人,盼在台北市議會開議前再進行討論。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上午召開會議,會中由都市發展局報告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其中包含大彎北段商業宅處置問題。會議召開時,台北市議員陳義洲、葉林傳及住戶都出席旁聽。
陳義洲發言提及,希望大彎北段回饋金機制可比照內湖科技園區處理,建議北市府應考量當地住戶權益。
彭振聲聽完報告後表示,這是他首次擔任主席,因市長柯文哲很重視大彎北段商業宅問題,特別把此案排入議程,建議可成立專案小組處理。
列席都發局長黃景茂也認為設專案小組可行,他說,專案小組可討論回饋金、商業區放寬做住宅使用等議題,盼盡速解決大彎北段商業宅問題。
會中列席委員提出,大彎北段是中山區通盤檢討案的一部分,因牽涉政策,應由市府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另有府內委員持不同意見,認為應先討論中山區通盤檢討案。
彭振聲聽完委員意見後說,若由市府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恐讓外界覺得不公正,應由府外委員擔任,且盼在議會開議前,專案小組就能提出相關報告。經討論後,由府外委員劉玉山擔任召集人。
大彎北段商業宅爭議許久,北市府民國106年透過稅籍資料比對有1678戶繳住宅稅,認定違法,並依都市計畫法分階段裁罰,且需繳納回饋金,引發住戶不滿,北市府去年提出回饋金版本。
都發局資料顯示,107年間訂定大彎北段回饋金版本,並逐次調降,回饋金原本每坪設定為新台幣16.18萬元,之後降至7.71萬元;10月公開展覽後,提出依申請年份不同,每坪為6.08萬元到6.95萬元。
都發局資料指出,「回饋金」是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意謂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時,主管機關可要求土地權利關係人提供或捐贈公設用地、可建築土地等或繳納一定金額(稱回饋金或代金)。(中央社)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上午召開會議,會中由都市發展局報告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其中包含大彎北段商業宅處置問題。會議召開時,台北市議員陳義洲、葉林傳及住戶都出席旁聽。
陳義洲發言提及,希望大彎北段回饋金機制可比照內湖科技園區處理,建議北市府應考量當地住戶權益。
彭振聲聽完報告後表示,這是他首次擔任主席,因市長柯文哲很重視大彎北段商業宅問題,特別把此案排入議程,建議可成立專案小組處理。
列席都發局長黃景茂也認為設專案小組可行,他說,專案小組可討論回饋金、商業區放寬做住宅使用等議題,盼盡速解決大彎北段商業宅問題。
會中列席委員提出,大彎北段是中山區通盤檢討案的一部分,因牽涉政策,應由市府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另有府內委員持不同意見,認為應先討論中山區通盤檢討案。
彭振聲聽完委員意見後說,若由市府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恐讓外界覺得不公正,應由府外委員擔任,且盼在議會開議前,專案小組就能提出相關報告。經討論後,由府外委員劉玉山擔任召集人。
大彎北段商業宅爭議許久,北市府民國106年透過稅籍資料比對有1678戶繳住宅稅,認定違法,並依都市計畫法分階段裁罰,且需繳納回饋金,引發住戶不滿,北市府去年提出回饋金版本。
都發局資料顯示,107年間訂定大彎北段回饋金版本,並逐次調降,回饋金原本每坪設定為新台幣16.18萬元,之後降至7.71萬元;10月公開展覽後,提出依申請年份不同,每坪為6.08萬元到6.95萬元。
都發局資料指出,「回饋金」是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意謂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時,主管機關可要求土地權利關係人提供或捐贈公設用地、可建築土地等或繳納一定金額(稱回饋金或代金)。(中央社)
原文網址: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094647?comscorekw=fbia_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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