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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台商資金回流投資方案,若能有效引導投資,可大力促進台灣經濟成長。(圖由台灣銀行家提供)

2019-06-06 08:00

 

美中貿易戰方興未艾,間接促使台商返國投資,政府若能有效引導資金進行實質投資,將可挹注經濟成長動能,更是台灣轉型向上的歷史契機。

台灣正在迎來龐大的海外資金回流潮,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認為:「這是一個台灣結構性改變的契機!」目前政府開始推動台商資金回流投資方案,若能有效引導資金進行實質投資,將有效挹注經濟成長動能。這是台灣轉型向上的歷史契機,政府與包括金融機構在內的民間企業,大家不僅要一起熱烈歡迎海外資金回台,還要把這筆錢用對、用好,為下一代創造永續發展的榮景。

回台投資金額已達年度設定目標

 

經濟部在5月初發布統計,從今年元月1日啟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已經有55家廠商通過審查,累計回台投資金額高達2,884億元新台幣,已經提前達到年初所設定的2,500億元年度目標,而且,因為還有40家台商在排隊審查中,政府已經將年度目標翻倍到5,000億元。台商返國投資,主要是受到中美貿易大戰的推力,製造業將高端的資本投資移轉回台,另外由國發會與各部會整合的投資窗口也盡全力協助廠商,台灣正在迎接30年來最大的製造業回台投資熱潮。

台商回台投資只是這波返台資金潮的一部分,在此之前,政府在風電、AI等5+2產業政策,吸引了歐洲風電廠商以及美國微軟、谷歌、亞馬遜等世界級廠商的投資。投審會統計,2018年全年核准僑外資來台投資件數為3,621件,較上年同期增加6.03%,投資金額114.4億美元創近10年新高。但是,外資對台灣的投資仍然存在單筆金額小、穩定度低、偏向個案的缺點,需要招商單位繼續努力。

資金須存入外匯專戶控管

 

對金融業來說,最重要的則是財政部主導,已經在4月11日獲得行政院拍板通過、即將排入立法院審議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俗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專法細節在此不再贅述,在各國逐步施行全球追稅的《共同申報準則》(CRS)的大環境下,這個專法以優惠的稅率吸引長期海外避稅的台灣資金回台,根據財政部的估算,每年回流的規模最低估算有1,300億元,最高可能達到8,900億元,金額是製造業廠商回流的數倍。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是台灣金融產業發展罕見的機會,這筆資金金額龐大,擁有者都是金融業者熟悉的客戶,資金的投資目的大都是家族傳承永續發展的長期用途,過往因為避稅的考量,龐大的台灣資金支持了香港與新加坡金融中心的發展。但是在CRS以及越來越嚴謹的洗錢法規推動下,台灣富有階層的資產海外避稅的管理成本日益升高,《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如果制度設計得宜,將能夠吸引龐大的財富回台,投資在台灣永續發展的事業,並且成為台灣金融業期盼多時,發展資產管理服務最重要的基石。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在稅務優惠的設計上,實際上已經「展現財政部的誠意」,資金匯回若願投資至政府規劃的5+2產業,其稅率最低分別為第一年4%以及第二年5%,前提是不可購置房地產,且資金必須存入外匯專戶控管。

吸引資金回台關鍵在於用途

 

不過,單靠優惠的稅率並無法真正吸引海外資金回台,原因非常簡單,這些資金是台商傳子傳孫的家族資金,具有穩健、保守的本質,遺產稅也是必然的考慮,回台灣自然必須繳交最高20%的遺產稅,這是大家都準備好的,不會有疑義,真正的關鍵在資金的用途。如果留在海外做穩健的投資,可以獲得每年5%的淨利,回台灣後的資金用途卻綁手綁腳,那麼財富擁有者自然傾向一動不如一靜,繼續存放在已經往來多年、有默契的外商投資銀行帳上。如果是這樣,財政部所預估的每年8,900億元只是鏡花水月,甚至連1,300億元的低標都無法達成。

目前行政院通過的專法,在資金用途規定5%可以自行運用、25%投資在台灣股市,另外70%的運用,必須投入「實質投資」,可分為直接投資不限產業類別、間接投資特定產業兩種。前面5%、25%的規定沒有問題,問題在70%部分的投資限制,與台商家族傳承的目標並不一致,要把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的資金轉換成風險甚高的創業投資,中間存在很大的鴻溝。如果單獨以個別投資人的角度來看,不只沒有吸引力,甚至與資金運用的本質完全相悖離,實際不可行,必須金融業者介入,以金融的技巧設計出可行的產品才有機會。但是台灣過去新種金融產品的研發,每每遇到金管會官員保守心態的限制,要期待能夠大量創新來容納每年幾千億元的資金,成功的機率就算不會是零,實際也會很低。

政府應創造投資標的、善用金融專業

 

財政部要爭取海外資金回流,創造比經濟部更成功的績效,在立法院審核《專法》時,應該修正70%的資金用途,選項之一是政府自行創造投資標的,依照長照、5+2產業的資金需求,發行相關專款專用的建設債券,提供比中央政府公債更優惠的利率,一手吸引資金,另一手快速發展5+2產業。

政府選項之二,是善用金融機構的專業,交由金融業者主導產品設計,放寬投資標的,唯一的限制是堅守「禁止炒房」的底線,以台灣金融業者的專業,以及對客戶需求人親土親的掌握度,一定可以設計出符合家族傳承、穩定收益,以及有助台灣產業發展的產品,如此,金融業將可以在資產管理領域獲得重大的活水。

面對史上最大的資金回流潮,不怕錢多,只怕不懂得把錢用對、用好,這正是財政部、金融業者、會計師事務所應該全力思考、做好答案的歷史命題。

原文網址: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81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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