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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4日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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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是繳交地價稅的月份,而今年又剛好遇到「公告地價」(地價稅的計算稅基)三年一次的調整,於是乎一連串關於地價稅調整的戰爭就此引發。
公告地價今年調幅高,不代表繳得的稅就比較多
最近反彈聲最大的兩縣市台中市、桃園市,也是今年六都公告地價調幅最大的兩縣市,但是調幅最高卻不等於金額最高,以今年度調幅最高的台中市為例,其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百分比反而是最低的,而桃園市雖然佔比位居六都中間,但相較102年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百分比卻是六都中唯一退步者。簡單地說,調幅高不代表實際繳交的金額就真的漲很多,更何況桃園市平均每戶地價稅增加244元,低於全國平均增加的404元,並不像媒體報導的這麼誇張。
媒體報導的那些案例,是假的?
當然不是,這些案例之所以需要繳交這麼多的地價稅其實與「累進地價」有關。簡單地說,一般用地的地價稅,被分為六級,只要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就會依照超過的不同倍數來分級課稅。所以,「累進起點地價」就非常的重要。累進起點地價是各縣市依土地 7 公畝(7公畝=700平方公尺=211.75坪)的平均地價為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也就是說,在同一個縣市境內擁有的土地公告地價總額超過地方政府公布的累進起點地價金額,地價稅才會以累進稅率計算。只要累進稅率晉級,加上地價總額調升的加乘效果,地價稅就很容易會有數倍的漲幅,但換個角度想,過去十年市價也是不斷地再翻漲,即便最近有下跌的趨勢,但公告地價仍遠低於市價許多,所以適度地調整公告地價,使其逐步縮小與市價的差距。而新聞中的案例之所以地價稅會翻倍成長的原因,還有可能是因為原本不用繳地價稅的農地,因為重劃後變為一般用地,然後又非自用住宅用地,無法使用優惠稅率,地價稅才因此暴漲。
不是地價稅調幅過大,而是公告地價實在太低
據已退休的前地政司吳萬順司長表示:
公告土地現值 = 市價 x 50%
公告地價 = 公告土地現值 x 20%
申報地價 = 公告地價 x 80%而需要繳到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地價稅,想必其土地價值一定超過千萬或億萬元,網友們也神回「既然擁有這麼大片的土地,繳不出地價稅,那麼賣掉其中一小小塊土地,就足以繳一輩子的地價稅了。」而這其實也呈現出不動產持有稅的真義,合宜的持有稅可以充裕地方財政,促進地方發展,也避免土地囤積,有效利用台灣有限土地資源。
公告土地現值 = 市價 x 50%
公告地價 = 公告土地現值 x 20%
申報地價 = 公告地價 x 80%而需要繳到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地價稅,想必其土地價值一定超過千萬或億萬元,網友們也神回「既然擁有這麼大片的土地,繳不出地價稅,那麼賣掉其中一小小塊土地,就足以繳一輩子的地價稅了。」而這其實也呈現出不動產持有稅的真義,合宜的持有稅可以充裕地方財政,促進地方發展,也避免土地囤積,有效利用台灣有限土地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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